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GDZC-21GZ163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北区学生食堂引进合作伙伴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为响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4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3页: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11日9时00分—10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现更正为: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以上地点。
(2)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
邮寄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收件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a.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招标项目编号;
b.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c.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请投标人充分预估快递所需时间,我公司不承担因快递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到的责任;
d. 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原招标文件第44页:
23开标
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3.3.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现更正为:
23开标
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如不参加开标会议,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离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本项目无唱标环节)。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如有)或投标人推选代表(如有)或招标人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3.3.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相关条款按本变更公告的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涉及本变更内容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
联系人:招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3631
邮编:52800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