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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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6.22
项目概况

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报名采用邮箱获取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的获取”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08274

项目编号:GDZC-21JC212

项目名称: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3,500,000.00 3,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响应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最终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③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的。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违法用地复耕复绿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报名采用邮箱获取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的获取”的规定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212+单位缩写,二维码详见请看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757-81993027。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二)、温馨提示:
1.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客服联系电话:400-183-2999。
3.响应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的,需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及磋商截止时间前近7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届时请配合相关工作并留意最新通知。

(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南路交通中心

联系方式:0757-2983992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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