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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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8
项目概况

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08657

项目编号:GDZC-21GZ211

项目名称: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0,000.00元

最高限价:4,537,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30,000.00元;最高限价:4,537,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30,000.00 4,537,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最终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③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船舶尾气排放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规定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01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211+单位缩写)请看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57-8199302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发售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微信转账截图)。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如项目属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的,请留意最新通知),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请各投标人充分预估快递所需时间,我公司不承担因快递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到的责任;
4)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的,需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7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届时请配合相关工作并留意最新通知
3.温馨提示:
1)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2)供应商请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6号行政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57-2283304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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