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乐从镇大件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0045
项目编号:GDZC-21GZ194
项目名称:乐从镇大件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71,686.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从镇大件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71,686.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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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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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绿化垃圾处理(接收、粉碎、外运) |
10,119(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1,833,360.42 |
18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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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餐厨垃圾处理(收集、粉碎、处理、外运) |
5,475(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6,216.25 |
38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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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大件家具垃圾处理(接收、人工拆解、破碎、外运) |
2,19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512,109.60 |
233.8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 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大件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邮箱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194+单位缩写)详见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57-8199302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二、温馨提示:
1.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400-183-2999。
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联系方式:0757-2897369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81993027
请点击下载相关附件:委托协议)乐从镇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家具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7.23)乐从镇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家具垃圾分类处理项目(1)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