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及2016年12月20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上提交的禅城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安检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DZC-16GZ165)公开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因采购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更正公告“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更正为“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6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原招标文件第3页“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5日9时00分—9时30分。”现更正为“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9日14时15分—14时45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3页“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9时30分”现更正为“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14时45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5页“2、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12月30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现更正为“2、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1月6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五)原招标文件第7页“(一)X光安检机:”现更正为“(一)X光安检机:一台”。
(六)原招标文件第7页“(二)安检门:”现更正为“(二)安检门:一台”。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14时45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79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