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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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日期:2022.06.20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27021

项目编号:GDZC-22DY120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8,141,744.0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141,744.0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8,141,744.0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协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响应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如为所投物业的所有权人,须提供所投物业的产权证和拥有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②供应商如为使用权人,须提供物业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超过本项目的持续履约期限)和拥有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0日  2022年06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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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方式:0757-8320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0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2062003)

委托协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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