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的委托,拟对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综合整治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5JC1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综合整治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1,630.06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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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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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综合整治项目-配电房改造工程 |
一项 |
6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自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
人民币311,630.06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不可调整)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10,621.12元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综合整治项目-配电房改造工程):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施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综合整治项目-配电房改造工程):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④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广东省以外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磋商时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⑧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本采购包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 年9月18日-9月25日
2. 获取平台:登录https://www.gdxccg.com:8443/(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且需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Flash运行)
3. 操作流程:
(1) 注册:在平台免费注册(平台核验注册信息与附件资料一致性,注册为一次性操作,后续按需变更完善),操作步骤详见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首页 “用户指南”《供应商注册手册》;
(2) 登录:注册成功后,通过https://www.gdxccg.com:8443/供应商登录入库登录系统,选择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找到对应项目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3) 支付:通过网上支付完成费用缴纳;
(4) 费用标准: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发票开具:获取文件费用发票统一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统一为项目开标后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处理,请扫码填写开票资料(必填联系电话、邮箱并在商家留言处填上项目编号)。
4. 技术支持:姚工电话:17755182326;客服电话:0512-58151515。
特别提醒:平台将记录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和响应过程中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如不同供应商出现IP或MAC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可能被视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或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规定取消其响应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开启
1. 时间:2025年9月29日09时30分
2. 地点: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8443)。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温馨提示:供应商登录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8443)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512-5815151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3号
联系人:毕先生、尹先生 联系电话:0757-80375210、8037524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8443)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