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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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汾江中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日期:2025.12.15

佛山市汾江中学(简称“委托人”)拟选取佛山市汾江中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委托人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1个中选人,完成佛山市汾江中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编号:GDZC-25BX200

二、比选项目名称:佛山市汾江中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属于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保安、保洁、消防监控室管理等服务,项目预算总金额为468,000.00元。

四、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比选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比选函

5.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响应处理提供《比选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物业管理。

9.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物业管理服务类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查询截图证明,查询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main-web/provide/list/ff80808174c46e510174c4b125ca004d/%E7%89%A9%E4%B8%9A%E7%AE%A1%E7%90%86%E6%9C%8D%E5%8A%A1?source=31)。

10.按照比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比选文件。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15日至2025年1222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比选文件,主题为“比选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附表)加盖公章和汇款凭证扫描件,待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比选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757-81993027。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报名费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200+单位缩写),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附表,加盖公章)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

备注: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比选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比选资格最终以比选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2609000930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会议一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响应时间:2025年12260930

十、比选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会议一室

十一、温馨提示:

1.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建议双面制作。

2.供应商未参加现场比选会议的,视同认可唱价结果。

十二、联系事项

1.委托人:佛山市汾江中学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花园一街50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14028

2.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人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代理机构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十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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