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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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编号:GDZC-25JC207)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19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幼儿园的委托,拟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5JC2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采购包1

牛奶、点心类

一批

自双方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之日起8个月

320,000.00

采购包2

大米、食用油、干货副食品、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水果

一批

880,000.00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3. 响应供应商可响应一个包组,也可同时响应多个包组,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组(即兼投不兼中)。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牛奶、点心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采购包2(大米、食用油、干货副食品、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水果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牛奶、点心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许可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④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⑤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2)采购包2(大米、食用油、干货副食品、蔬菜瓜果类、肉类、水产、水果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许可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④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⑤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6日

2. 获取平台:登录https://www.gdxccg.com/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且需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Flash运行

3. 操作流程:

(1) 注册:在平台免费注册(平台核验注册信息与附件资料一致性,注册为一次性操作,后续按需变更完善),操作步骤详见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首页 “用户指南”《供应商注册手册》;

(2) 登录:注册成功后,通过https://www.gdxccg.com/供应商登录入库登录系统,选择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找到对应项目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3) 支付:通过网上支付完成费用缴纳;

(4) 费用标准: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5元,售后不退;

(5) 发票开具:获取文件费用发票统一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统一为项目开标后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处理,请扫码填写开票资料(必填联系电话、邮箱并在商家留言处填上项目编号)。

4. 技术支持:李工电话:18709826287;客服电话:0512-58151515。

特别提醒:平台将记录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和响应过程中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如不同供应商出现IP或MAC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可能被视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或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规定取消其响应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开启

1. 时间:2026年1月30日1430分

2. 地点: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温馨提示:供应商登录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512-5815151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幼儿园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居委会侧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7-86778846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人:张小姐、何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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