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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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标准化替代(2026年)项目(项目编号:GDZC-26JC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5.0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标准化替代(2026年)项目进行招标,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报名的形式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C-26JC042

2.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标准化替代(2026年)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元):523,500.00

4.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标准化替代(2026年)

一项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付,2027年11月30日前协助采购人通过商密评测

523,500.00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2. 获取平台:登录https://www.gdxccg.com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且需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Flash运行

3. 操作流程:

(1) 注册:在平台免费注册(平台核验注册信息与附件资料一致性,注册为一次性操作,后续按需变更完善),操作步骤详见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首页 “用户指南”《供应商注册手册》;

(2) 登录:注册成功后,通过https://www.gdxccg.com供应商登录入库登录系统,选择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找到对应项目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3) 支付:通过网上支付完成费用缴纳;

(4) 费用标准: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5元,售后不退;

(5) 发票开具:获取文件费用发票统一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统一为项目开标后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处理,请扫码填写开票资料(必填联系电话、邮箱并在商家留言处填上项目编号)。

4. 技术支持:李工电话:18709826287;客服电话:0512-58151515。

特别提醒:平台将记录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和响应过程中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如不同供应商出现IP或MAC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可能被视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或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规定取消其响应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文件地点: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xccg.com)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温馨提示:供应商登录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或客服电话或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七、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11号

联系电话:0757-8121123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人:蔡先生、何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xccg.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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