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C-26GZ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张小姐,更正为:张小姐、余先生。
| 更正涉及内容 | 原文件描述 | 更正后描述 |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采购包1(高新派出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拟投入人员配置 (7.0分)”评分项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项目负责人(1人):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2、具有《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二)其他人员: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每1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每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备注: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人员的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提供或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一)项目负责人(1人):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二)其他人员: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的,每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每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备注: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人员的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无提供或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计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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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高新派出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757-8202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余先生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