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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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项目编号:GDZC-26GZ048)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2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简易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GDZC-26GZ048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莱翔路31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市强戒所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建设工程,将所内原省干校所内三栋老旧建筑物改建成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建设面积达2100平方米,除去楼梯、走廊、卫生间、电房、电梯、设备间等配套面积,实际业务用房面积约1446.6㎡,按功能可分为教育功能区、帮扶功能区和办公区,具备年接待超2万人次的服务效能。本工程内容为室内装修改造、建筑外立面翻新及配套室外工程。  

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3.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确认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

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括佛山市司法行政“五项工作”基地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确认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

工期(服务期

总工期为9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091875.57(元)

投标保证

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4.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5.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6.2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6.4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5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6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 年12月至 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7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529日至2026年63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48+单位缩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 5  2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6  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 6  10 9002026 6  10 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 6  10

9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会议室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czb.com/)发布。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77号405室

招标人联系人

0757-86368633

联系电话

0757-8363863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余工

联系电话

0757-8199302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026 5  29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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