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佛山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ZC-26TP15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
三、采购方式:谈判
四、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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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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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 |
一项 |
2026年12月26日00时起,至2028年12月25日24时止。 |
240,000.00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响应,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响应【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1@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谈判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52+单位缩写),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9月01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6年9月01日09时30分。
十一、开启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四、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015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3-16楼1603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财务电话(退保证金及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