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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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区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日期:2019.06.18

一、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顺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jyj/)、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及采购代理机构(http://www.gdzczb.com/)网站上提交的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区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GDZC-19GZ05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3页“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修改为“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原招标文件第3页“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日09时00分—09时45分。”修改为“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5日9时00分—10时0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3页“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09时45分。”修改为“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5日10时00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29页:

配送车辆(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分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以及车辆出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5分。

以上配送车辆属于冷藏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修改为:

配送车辆(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分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5分。

以上配送车辆属于冷藏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31页:

配送车辆(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以及车辆出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5分。

以上配送车辆属于冷藏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修改为:

配送车辆(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5分。

以上配送车辆属于冷藏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33页:

配送车辆(9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以及车辆出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6分。

修改为:

配送车辆(9分)

根据各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横向比较:

车辆数量最多得3分;车辆数量较多得2分;车辆数量少得1 ;其他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自有是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配送车,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以上配送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6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0235

      传真:0757-22830235                   邮编:5283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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