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C-20DY045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64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内容
1. 面积要求:所供物业需满足采购人对外服务及正常办公场地,面积约为11781平方米。
2. 物业配套要求:
1) 提供水电设施并为采购人安装独立的水、电计量表;
2)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租赁的办公场地的相应设施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用水、电梯、消防、楼梯、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修缮。
3) 成交供应商需为采购人安排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室内固定停车场约400平方米,小汽车室外固定停车位68个,作为采购人工作人员免费停车使用,并配备约200平方米的仓库供采购人免费使用。
3. 租赁期:两年。
4. 现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为项目的稳定性及延续性,需继续租用该场地。
5. 跟踪服务要求:承租面积范围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正常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损,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修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对楼房及其附着设施须每年检查、修缮至少一次,采购人应给予积极协助。因采购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场地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2003年3月28日正式启用,按照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3】27号)的工作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选用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首层室内部分、首层骑楼、二层和三层全层、四层和五层部分面积(含一至五层的梯屋及天面电房面积)、第七层全部分、第八层东区部分、第九层全部分】作为办公场所。该公司一直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办公场所和方便舒适的办公环境。
现有场所前期投入涉及的基本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装修修缮等设施建设经费,在此续租无需挪动相关配套设施,不必产生因固定资产搬迁导致严重损耗等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情形、避免频繁搬迁场地易造成群众办事不便及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且在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没有最新的工作指导下,为保障整体项目的稳定性及延续性,本项目拟定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综上所述,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供应商,现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徐林源 工作单位:佛山市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丁玉玲 工作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职称:经济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巫伟志 工作单位:佛山市南海臻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称:经理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4姓名:魏小虹 工作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职称:副高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5姓名:曹征求 工作单位:粤德信(广东)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职称:房地产经济师
意见: 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没有限制性、歧视性条款,符合采购要求。
2.依据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3】27号)的工作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选用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现有场所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便民服务基础关系及配套服务设施基础,在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没有最新的工作指导下,为保障整体项目的稳定性及延续性,同时减少二次投入配套产生的财政支出。
综合以上讨论且根据项目的特点,专家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韩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03258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
| 联系人:陈淑仪 |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
| 传真:0757-81993027 | 邮编:528000 |
| (三)采购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 |
| 联系人:高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032582 |
| 传真:0757-83280808 | 邮编:528000 |
|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