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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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研究 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0.03.30

一、招标人: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GDZC-20DY26

三、项目名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研究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湛高铁与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衔接方案研究会的指示精神,推动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规划、枢纽空铁技术衔接,打造空铁一体化交通枢纽,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体系,招标人拟开展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 由于打造空铁联运全通型综合交通枢纽机场工作技术复杂,要求专业性强。为确保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有效落地,提高可实施性,因此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综合考虑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广湛高铁、规划南深高铁建设时序、工期要求等进行开展,同时要求由具有丰富的业绩、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资质且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承接。

2. 佛山市政府高度重视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建设工作,要求市相关部门尽快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为实现广湛高铁引入机场的目标,项目成果需配合广湛高铁初步设计修编工作同步完成,项目推进综合统筹要求度高、难度大。考虑到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研究工作需要与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轨道交通勘察、设计、审查、建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沟通和协调,有大量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为了便于工作更好的沟通,减少大量的协调工作,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及城市地铁、轻轨勘察设计专项甲级证书,既是广湛高铁设计单位,掌握广湛高铁接入枢纽机场的技术条件,又承担着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轨道交通规划专题研究工作,由其进行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航站区综合交通实施方案研究,可保障工作快速推进,大大缩短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部门对接等基础工作时间,充分发挥综合统筹能力,按时保质完成研究成果,能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启动研究工作,保证工作连续性和成果一致性。

3. 本项目工期紧,现有工期无法满足正常的公开招投标和调研、设计工作流程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简化招投标流程,故选定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可极大的发挥该公司作为与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配套的广湛高铁勘察、设计单位的服务优势,简化对接和协调环节,集中广湛高铁的勘察、设计力量在现有工期条件下按期优质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综上所述,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3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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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7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的,则不予受理。

十、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0号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9309

         传真:/                                        邮编:52800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注:本项目属于企业采购。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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