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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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白坭分局白坭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设施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20.05.14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于2020年05月0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白坭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设施处理项目(440608-202005-400706-00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磋商文件有调整内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8日至2020年514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8日至2020年521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九、运维要求2.维护期间,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出水达标,如因成交供应商运行管理问题导致出现出水超标情况,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除人民币1000元,最高扣除人民币10000元。扣除费用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一并结算。”更正为:“九、运维要求2.维护期间,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出水达标,如因成交供应商运行管理问题导致出现出水超标情况,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除人民币20000元,不设上限。扣除费用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一并结算。”。

3.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十三、2.经验收合格后提交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3.余款作为质保金,服务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更正为:“十三、付款方式2.经验收合格后提交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3.余款作为质保金,服务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0522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5632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淑仪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993027 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白坭分局 地址: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
          联系人:张卿 联系电话:0757-87563233
          传真:0757-87568260 邮编:5281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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