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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个人购物电商化项目公告
日期:2020.09.23

为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遴选电商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戒毒人员购物电商采购工作管理规定》选取戒毒人员个人购物电商化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电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个人购物采购配送,每月采购资金以戒毒人员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符合资格条件的电商均可报名,我所将选取“1+N”电商合作,其中1为知名大型电商,“N”为不多于3家的普通自营电商。合同期两年。从2021年1月 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我所按《戒毒人员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附件4),划定各类别商品的价格区间,选定电商报送其向社会公开销售,在价格区间内的自营商品品种。电商通过接口平台,每月1日前提供价目表供我所审核,审核通过后导入戒毒人员个人资金管理系统,戒毒人员通过该系统选购所需物品,系统生成戒毒人员个人明细订单,电商在约定时间按戒毒人员个人订单配送。我所组织安全检查,由监管民警与戒毒人员清点验收后签收。电商按戒毒所需求完成月度供货后,按合同约定凭国家正式发票向戒毒所申请付款,戒毒所收到申请后在账期内结清货款,一般通过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

二、合作电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必须与持证主体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提供持证主体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非授权函);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是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企业门户网站),具有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必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以下1、2或1、3项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公章):

1.电子商务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首次发表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3.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三)具有完善的网络接口平台,该平台具有戒毒所订单一键导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订单追踪、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功能。

(四)本项目的供货商品须全部为电商面向社会普通公民销售的自营商品(提供承诺函),提供的自营商品必须涵盖《戒毒人员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附件)中的全部类别。

(五)自有配送团队,进入监管区的人员及车辆须相对固定。

提供本企业能服务于本项目配送人员,报名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

(八)电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电商选取形式

选取采购供应商为“1+N”家。“1”是指国内知名的大型电商,如京东等,“N”为不多于3家的普通自营电商。“1”不参与摇珠,直接确定。其它普通自营电商通过摇珠确定。

(一)电商报名

凡符合上述合作电商资格要求的电商均可向本所报名参与,并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间自采购需求公告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结束后2天。拟邀请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做为大型电商参与。

1、报名电商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工作邮箱gdsnzs_szgls@gd.gov.cn.

2、报名电商在公示期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3、递交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日,工作时间8:30至12:00,14:00-17:30,逾时不予接收;

4、递交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同福北路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联系人: 杨素菊、赖浩贤;联系电话:0757-66830174,0757-66830182;

5、其它要求:材料按照资格要求内容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仅接受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拒收邮件、快递,可委托他人代交及参加后续的平台测试环节,被委托人需出具具有身份证明(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本所具体负责电商资格审查,并按《电商网络界面平台测试流程》(附件2)测试电商网络接口平台,选定不多于8家符合条件的普通自营电商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参与摇珠。

(三)摇珠排序。

省局生活卫生处组织公开摇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普通自营电商排序;电商各派1名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现场参与摇珠,局监审处、戒毒所各1人到场监督。

1.电商代表按到场先后次序,选取号码球投入摇珠机;

2.按摇珠机先后摇出的次序对电商排序。

(四)合同签订。

我所与指定的大型电商和摇珠排序前3位的普通自营电商签订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内容参阅《合同书模板》(附件3),未尽事宜,可与电商协商增补合同条款。当前3位的普通自营电商因违反合同被取消供应资格或自行终止合同时,后序普通自营电商按顺序替补供应资格,合同期为原电商剩余合同期。

(五)符合资格普通自营电商等于或少于3家情形的处理。

1.当有大型电商合作时,符合资格的普通自营电商为3家或以下时,不再摇珠排序,我所报省局生卫处后,直接与电商签订合同。

2.当无大型电商合作,且其它符合资格要求的普通自营电商为2家或以下时,延长公示15天。

延长公示期后,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多于3家时,按上述方法摇珠排序及签订合同;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为1至3家时,直接与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签订合同。

3、无大型电商合作,且无符合资格要求的普通自营电商时,启动应急供应机制。

四、商品选取程序及质量、价格要求

按《戒毒人员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附件4),划定各类别商品的价格区间,选定电商报送其向社会公开销售,在价格区间内的自营商品品种。

因商品生产厂家、供应商停止生产、供货等原因,造成电商无法供货的,电商在不降低商品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提出变更商品品牌或规格。

质量及价格要求如下:

(一)禁止供应含有玻璃、金属、木器、竹器、陶瓷、绳索、酒精等危险、违规、违禁品的商品。

(二)商品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商品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六)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七)销售给戒毒人员的价格应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八)电商提供给戒毒所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同期向社会公众的销售价格(秒杀、满减、团购、特惠等限时限量的活动价格除外)。

五、商品配送及验收

(一)配送。电商接收订单,按戒毒人员个人明细订单配齐货物,一般应于7天内,由自有配送团队及车辆配送至指定位置,同时提供货物汇总清单供签收使用。

(二)验收。货物按戒毒人员个人购物验收的相关规定,在商品到货当天进行安全检查、清点数量、外观检查后在货物汇总清单签名确认。数量不足的,电商一般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如在验收后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由双方协商退换货方式,电商一般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

(三)质量争议。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可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且双方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我所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电商支付,该批次货物退货或更换为合格货物。

(四)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在收货后7天内发现质量问题的,除电商有充分证据证明因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外(我所配合电商调查取证),电商需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商品。

六、货款支付

电商按采购需求完成月度供货后,按合同约定凭国家正式发票申请付款,我所收到申请后在账期内结清货款,一般通过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

七、电商权利

(一)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参加电商采购活动;

(二)有权拒绝戒毒所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不正当要求;

(三)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电商义务

(一)完成自有电子商务平台与戒毒人员个人购物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诚信参与电商采购、供应活动;

(三)按规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四)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五)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我所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电商管理要求

(一)严禁采取向我所工作人员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设立专门的技术团队及服务团队,提供客服联系电话;

(三)必须提供完整、真实的物流信息;

(四)不得无故擅自取消订单;

(五)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合同约定的地点完成配送服务,不得收取配送费用;

(六)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免费退换货服务;

(七)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的,必须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在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家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必须承担最终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八)有下列行为的电商,暂停1个月供应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发送采购价目表的;

2.未按采购供应计划时间供货的(提前两天协商的除外);

3.供应的商品品牌、质量等级与订单不符的;

4.订单(按戒毒人员个人购物管理系统生成的订单计算)配送成功率(按月计算)低于95%的。

(九)有下列行为的电商,暂停2个月供应资格:

1.商品价格高于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同期价格的(秒杀价、特价除外);

2.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戒毒所内的。

(十)有下列行为的电商,暂停3个月供应资格:

1.擅自取消订单的;

2.因电商所供应商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十一)暂停资格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被暂停电商资格的电商应当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申请恢复电商供应资格。

(十二)有下列行为的电商,取消供应资格,3年内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围电商资格的;

2.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由其他供应商代替开展交易活动的;

4.提供非自营商品的;

5.工作人员为戒毒人员传带物品、口信、信件,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6.工作人员为戒毒人员传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的;

7.合同期内累计2次被暂停供应资格的。

电商工作人员进出监管区要求

由于我所工作的特殊性,电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我所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电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戒毒所名义从事有损戒毒场所形象的行为。

(二)电商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戒毒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戒毒人员利用。

(三)电商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电商工作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向我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送货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我所警察带领或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管区大门值班警察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我所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电商工作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管区大门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电商工作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电商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电商工作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我所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戒毒人员接触;

2.不得为戒毒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戒毒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戒毒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戒毒人员宿舍区;

6.不得与戒毒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戒毒人员矫治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戒毒所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戒毒所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21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十二)电商工作人员若违反戒毒所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的,将责成电商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入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由电商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应急供应

在所有符合资格电商均被暂停、取消供应资格,或全部电商均终止执行合同,不再供应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同时,为满足戒毒人员购物需求,稳定所内戒治秩序,由我所经过市场调查后,适当缩减购物品种(仍需排除危险品、违规品和违禁品),每月统计戒毒人员购买量,邀请属地不少于三家的百货批发零售企业报价,将供应资格授予报价与报价平均价最接近的百货零售企业,防止低价劣质,降低廉政风险。此应急供应至重新确定供应电商开始供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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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商对接界面说明

2.电商网络界面平台测试流程

3.合同书模板(参考模板)

4.戒毒人员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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